高府办〔2019〕6号
高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埗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各村(社区):
《高埗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高埗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75号)要求,东莞市要确保在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为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及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完善城市管理服务,提升城市品质。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我镇发展水平及实际情况,合理订制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先在公共机构、各企业和学校开展工作,再逐步扩大到全镇范围。
(三)工作目标
2019年起,推进全镇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快完善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园林废弃物等分流分类收运处理,力争在2020年底前,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设施设备,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形成切合我镇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范围及目标
2019年,全镇公共机构开始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等社团组织。全镇相关企业开始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实现全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
2020年,巩固强化、稳步推进全镇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的强制分类工作,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准及收运处理要求
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等实施强制分类的主体负责将其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可逐步纳入强制分类的类别,其他垃圾按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理。
1、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1)主要品种。生活垃圾中产生的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及传染性等特点,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垃圾投放。在强制分类区域设置若干个专门的有害垃圾投放容器,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通过设立宣传栏、公益广告等途径,引导单独投放有害垃圾。2019年3月底前,全镇公共机构要完成区域内有害垃圾投放容器的设置,由党政办负责督促落实;2019年12月底前,全镇相关企业要完成区域内有害垃圾投放容器的设置,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督促落实。
(3)垃圾收运。2019年3月底前,镇按照相关标准设置一至两个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配备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车辆和收运人员,以定期或电话预约方式,将辖区内强制分类区域存放的有害垃圾集中收运至临时贮存点。
(4)垃圾处理。2018年10月底,市城管局已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定期前往各园区、镇(街)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进行统一收运、处理。
2、易腐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1)主要品种。易腐垃圾是指餐馆、饭店、食堂、农贸市场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主要包括米饭、面食、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蛋壳、果核、畜禽产品内脏等。
(2)垃圾收集。在强制分类区域设置易腐垃圾收集点,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易腐垃圾收集范围包括:饭堂、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产生易腐垃圾的场所。2019年3月底前,各公共机构完成区域收集范围内易腐垃圾收集点的设置,由党政办负责督促落实;2019年12月底前,各相关企业完成区域收集范围内易腐垃圾收集点的设置,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督促落实。
(3)垃圾收运处理。2018年,我镇镇政府、公用大楼、各中小学、部分幼儿园的餐厨垃圾已由麻涌餐厨垃圾处理厂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处理。2019年我镇将餐厨垃圾收集范围扩大至全镇饭堂、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场所。
3、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处理
(1)主要品种。可回收物是指具有一定经济价值、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纸、杂志、书籍、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等。
(2)投放。在强制分类区域内每个单位至少有一个专门的收集点,并定期收集到固定的贮存点。
2019年3月底前,全镇各公共机构要完成区域内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和贮存点的设置,由党政办负责督促落实;2019年12月底前,我镇相关企业要完成区域内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和贮存点的设置,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督促落实。
(3)收运。全市公共机构产生的可回收物由市供销社统筹组织收运处理;各相关企业在市商务局、供销社公布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名单中自行选择和联系,采用预约上门收集方式对可回收物进行有偿回收。镇供销社应配合市供销社做好以上工作。
4、大件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参照国家标准《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 25175-2010),做好辖区内大件垃圾的分类收运和处理。
(1)主要品种。大件垃圾是指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主要包括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废弃家具。
(2)投放。2019年6月底前,我镇设置一个大件垃圾收集点并向社会公布,要求收集点场地平整,具有一定的抗压强度,有防雨淋、防渗漏措施,安排专人管理。
(3)收运。2019年6月底前,完成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的招标工作并向社会公布,采用上门预约、有偿回收等方式进行大件垃圾收运,运输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或使用密闭式车辆,不得将大件垃圾随意丢弃,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4)处理。2019年6月底前,设置大件垃圾分拆、破碎处置点,将大件垃圾分拆、破碎处置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站、旧家具交易置换场所对接建设,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5、园林废弃物分类收运处理
(1)主要品种。园林废弃物是指城市绿地或郊区林地中绿化植物自然或养护过程中所产生的乔灌木修剪物、草坪修剪物、杂草、落叶、枝条、花园和花坛内废弃草花等废弃物,具有体积大、产量高、季节性强等特点。
(2)分类、收运、处理。2019年6月底前,各园区、镇(街)在辖区内设置一个园林废弃物收集点,鼓励园林绿化企业对养护区域内产生的园林废弃物进行收集,通过就地粉碎回填利用或集中堆肥等方式进行处理,有条件的可加工制作生产环保燃料。针对春节期间产生的年花年桔,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指导居民在小区绿地就地种植年花年桔或可依托园林废弃物收集点,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年花年桔定点投放、预约清运、资源利用处理。
(三)建设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配套体系
1、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在强制分类区域统一配备标志清晰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可回收物-蓝色垃圾桶,易腐垃圾-绿色垃圾桶,有害垃圾-红色垃圾桶,其他垃圾-灰色垃圾桶)。根据进度安排,各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按要求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工作,确保收集容器配备到位、干净整洁、便于收运。
2、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根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进度,调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立有害垃圾收运系统、易腐垃圾收运系统、可回收物收运系统及其他垃圾收运系统,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闭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实现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独立收集、运输。根据“分类投放为主、二次分拣为辅”原则,因地制宜设置垃圾分拣站和分拣中心。
(四)引导居民自觉开展垃圾分类
在原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辖区内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设置固定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集点,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市民自行定点分类投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由村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日常管理,再由专业公司上门集中收运。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市民在家中做好“干湿分类”后投放,易腐垃圾纳入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进行收运处理,其他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三、职责分工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成立垃圾分类专项工作组,由镇委委员李旭峰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推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城管分局、党政办、镇宣传教育文体局、财政分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为组员,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城管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落实,为各单位工作提供协助,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二)镇宣传教育文体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媒体宣传引导、舆论氛围宣传营造等工作,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和文明行为。
(三)财政分局负责确保垃圾分类资金投入到位。
(四)党政办负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业务指导,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五)镇商务局负责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依照市商务局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做好管理监督工作。
(四)镇供销社负责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交易和处理,积极推进资源回收系统与环卫收运系统“两网融合”发展模式,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率。
(五)环保分局负责工厂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的业务指导,监督工业废物、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防止其混入生活垃圾。
(六)教育办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业务指导,强化垃圾分类国民教育和社会实践,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以创建文明校园为契机,加强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培养。
(七)房管所负责物业公司、商用写字楼生活垃圾分类的业务指导,以创建文明物业为契机,在物业小区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市民参与垃圾分类。
(十一)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对医疗系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十二)工商分局负责加强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循环利用物品的推广使用工作。
(十三)食药监分局负责强化食用油经营销售监管,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等行为。
(十四)镇总工会、镇妇联、镇团委负责组织、发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妇女儿童、志愿者(义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十)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村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依照人口密度合理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发现问题立即报送相关职能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2018年内,由城管分局制定生活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征求各单位意见,拟定财政预算;请示镇政府对大件垃圾处理实行市场化管理。
(二)实施阶段
2019年1月1日起,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管,先易后难,先对公共机构和大型单位如超市、工厂企业、农贸市场、学校、商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投放相关设施,定期开展宣传培训和科普工作,提高群众垃圾分类意识。
(三)逐步铺开阶段
2020年1月1日起,各村(社区)在辖区内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指导村民进行垃圾分类。同时加强大型单位垃圾分类的投放和收运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效进行,争取限期内完成工作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
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重点保障垃圾分类收集点的设立和相关设施的投放、举办知识培训讲座、张贴宣传海报和派发小册子等。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对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教育,让社会各界了解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增强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高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