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7日,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印发《凤岗镇“黑气点”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并于12月27日起实施。《奖励办法》是我镇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以及更好地打击我镇辖区内的非法经营燃气点,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打击“黑气点”工作的文件。着力营造我镇燃气安全稳定态势具有重要意义。
一、《奖励办法》出台背景及定位
由于“黑气点”比较多、送气工未经培训、燃气管理工作人员比较少等,导致我镇燃气销售市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急需借助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打击“黑气点”,继而出台《奖励办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气点”,更好地打击“黑气点”,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奖励办法》框架及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共12条,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一)制定的目的、依据;(二)确定奖励额度与涉及“黑气”钢瓶数量;(三)“黑气点”举报奖励具备的条件;(四)举报奖励对象举报登记方式,对举报人奖励遵循的原则,举报人领取奖金的方式;(五)燃气股向镇政府申请“黑气点”奖励金的程序以及举报保密制度;(六)举报电话、联系地址。
三、《奖励办法》的创新点和亮点
该《奖励办法》是我市首个镇区实施打击“黑气点”的奖励办法,作为全市的典范代表。
政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