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函〔2017〕118号)和《关于印发<道滘镇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道府〔2017〕32号)要求,镇政府决定对《道滘镇成立村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的实施方案》(东道府办〔2009〕53号)等119份文件以保留,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通知》(东道府〔2005〕26号)等35份文件予以修订,对《转发镇安全办关于道滘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东道府〔2003〕7号)等112份文件予以废止,对《批转镇安全办和镇劳动所〈关于对我镇企业开展劳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请示〉的通知》(东道府〔1998〕21号)等425份文件宣告失效。
本次清理范围为199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实施的以镇政府及镇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包括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涉密文件除外)。予以保留的文件在有效期内继续实施,予以修订的文件由实施机关适时进行评估修订后报镇政府另行发布,被废止、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道滘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