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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793X/2022-00921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9-19
名称: 关于《常平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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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平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19  浏览次数:-

常平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点击进入

  一、制定《实施办法》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系列部署,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4号)文件要求,结合常平镇产业发展现状,积极响应人才、城市与产业同步升级需求,常平人社分局起草了《常平镇“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切实提升我镇产业人才技能水平,为我镇产业结构向高质量转型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训的意义和作用

  “项目制”技能培训工作是完成市局培训任务的重要抓手,到2025年,预计共培训13577人。通过组织本地居民、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公益性培训,达到入行或创业的基本门槛,提升其转岗或再就业的竞争力,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创业率的提高。同时,降低企业培训成本,极大地促进企业对员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助力企业留住人才。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八章25条,包括总则、专项资金、培训项目、实施流程、补贴流程、组织管理、责任追究、附则等内容。

  四、“项目制”培训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常平镇户籍居民、常平镇用人单位就业人员或办理常平镇辖区内有效居住证的人员,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1、“常平镇户籍人员”以身份证/户口本上地址为准。

  2、“在常平镇用人单位就业的人员”是以培训实施单位在申报补贴时参训人员的参保用人单位为常平镇用人单位。

  3、居住证既包括证件版居住证,也包括电子居住证。

  五、培训项目及工种

  项目以“南粤家政、广东技工、粤菜师傅”三项工程为基础,主要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主,另参考《关于明确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各项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的通知》及市人社局《职业技能培训标准汇编》所列工种,分为五类:广东技工类、粤菜师傅类、南粤家政类、企业管理类、其他培训工种。

  具体培训项目工种及要求每年根据任务和常平经济发展重心等方面动态调整并公布。

  六、培训的流程

  组织培训流程:培训备案-培训实施-补贴申请-审核公示-补贴拨付。备案一般提前5个工作日开展,实施一般限定于30个课时内,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申请,公示一般为5个工作日,拨款一般每月底汇总拨付一次。

  参训流程:向培训实施机构报名-审核-按照计划参加培训-结业(考核)。

  七、有关要求

  1、企业制定培训计划时,培训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和相关生产部门沟通,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工种要贴合企业需要,培训时间要兼顾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员工合理休息时间,充分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灵活结合,部分课时可以工代训、培训老师现场指导的形式灵活组织,避免工学、学休之间的矛盾。

  2、开班前,培训实施机构认真准备培训场地和相关教学设备,拟制高质量的培训方案,聘请专业老师授课,管理好课堂秩序,确保培训出实效。

  3、参训学员要切实处理好培训、工作和家庭之间的关系,报名后要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参训,上课过程中遵守课堂秩序,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每名参训学员都能从中学到一技之长,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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