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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793X/2022-00026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1-10
名称: 关于《常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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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10  浏览次数:-

常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点击进入

  为切实做好省委巡视组及市委巡察组反馈关于工程管理问题的整改工作及加强农村基层工程建设管理,维护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常平镇农林水务局草拟《常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工程管理细则》),现就相关事宜解读如下:

  一、《工程管理细则》出台背景

  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东农农〔2020〕40号)关于农村集体建设工程管理要求,完善农村集体建设工程管理规则,起草了《常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工程管理细则》),《工程管理细则》是贯彻《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常府〔2018〕61号)第五十条有关工程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范围,制定管理措施和操作流程,规范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堵塞工程管理漏洞。

  二、《工程管理细则》主要内容

  《工程管理细则》共有十二章,包含三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管理机构和职责。镇农林水务局在农村集体工程管理中负责指导、审查和监督工作。镇招投标服务所是我镇农村集体工程项目招标的服务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工程管理工作小组,对自行招标的工程做好招标投标,负责对工程项目验收,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台账。

  (二)工程立项决策和审查。遵照《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民主决策原则。分别界定村级和组级的工程立项议事规则。工程预算造价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呈报镇农林水务局申请审查立项。

  (三)工程的预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建设项目估算价超过30万元的,要由具备资质公司编制预算,制定招标最高控制价。

  (四)工程招标范围和规模。

  1、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项目和各项基础设施、村道改造、水利兴修、绿化亮化等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安装项目等。

  2、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工程建设项目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投标。10万元以下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决策程序讨论同意后可直接发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组织招标投标;5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相关程序到镇招投标服务所办理招投标手续,按照《常平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施招标投标;

  (五)招标投标操作规范。制定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规则,列示招标文件内容资料和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保证资金的限额作出额度规定。

  (六)工程验收和结算。工程建设项目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管理工作小组派专人监管,依照合同严格监督施工质量,并组织验收工作。工程款支付由分管工程的干部根据合同付款进度和工程进度,填写付款呈批表,会计主管复核,按审批权限经审批后,凭税票结算。

  (七)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镇农林水务局对本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程序、工程预算、招标组织形式、合同签订和履行等情况实施监督。镇招投标服务所对辖区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反建设工程管理规定的,按《东莞市农村干部违反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办法》实施追究。

常平镇农林水务局

2022年1月10日


一图读懂《常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细则》.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