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滘镇食品饮料产业集群试点培育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道滘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22日印发了《道滘镇食品饮料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宜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0〕29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镇食品饮料产业向规模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在市大力支持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镇食品饮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共同安排,镇财政按市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给予配套,其中首期资金配套比例为1:1,第二期资金配套比例为1:0.5,为进一步细化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依据
《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东府〔2021〕10号)、《东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东府〔2020〕29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0〕293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八章26条,依次为:总则、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支持范围、直接资助内容与标准、产业集群发展专项支出内容与申请流程、直接资助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资金监管、附则等部分。
(一)总则。共3条,主要从政策依据、资金来源等方面对《管理办法》提出总体要求。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共4条,主要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作具体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分工。
(三)支持范围、直接资助内容与标准。共8条,主要对资金用途、支持项目奖励范围作具体规定。
(四)产业集群发展专项支出内容与申请流程。共2条,主要对政府统筹引导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方向、专项经费申请流程,以及支持行业协会发展等作规定。
(五)直接资助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共4条,主要对直接资助项目的组织申报、项目审核、审批拨付、项目确定方式等作具体规定。
(六)资金监管。共3条,主要对项目申报主体不予资助范围、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相应责任、资金监督检查等进行明确。
(七)附则。共2条,主要对《管理办法》的解释权等进行了明确。《管理办法》由镇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自正式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