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文件:道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滘镇游泳运动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道滘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20日印发了《道滘镇游泳运动人才培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宜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更好地推动我镇游泳运动发展,培养和输送优秀游泳后备人才,进一步提升我镇游泳竞技水平,擦亮我镇“游泳之乡”名片,根据《道滘镇振兴游泳运动及泳苗培养输送实施办法》(东道府办〔2015〕15号)的精神,在原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道滘镇游泳运动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一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
2.《道滘镇振兴游泳运动及泳苗培养输送实施办法》(东道府办〔2015〕15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八章共二十条,第一章第一至三条对《办法》的制定背景、依据、范围进行说明;第二章第四至五条对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进行说明;第三章第六条对开展游泳必修课进行说明;第七条对设立游泳队进行说明;第八条对举办游泳比赛进行说明;第九条对输送泳苗的要求进行说明;第四章第十条对学校开展游泳运动的补助进行说明;第十一条对设立“道滘镇输送泳苗先进单位”奖项进行说明;第十二条对运动员的奖励及补助进行说明;第十三条对教练员的奖励进行说明;第十四条对民办学校学籍管理费的补助进行说明;第五章第十五条对安排及推荐就业进行说明;第六章第十六条对经费投入进行说明;第七章第十七条对奖励及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进行说明;第八章第十八至二十条对《办法》的解释单位、实施时间和有效期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