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文件:道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滘镇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办法》的通知
关于《道滘镇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办法》的政策解读
《道滘镇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8年10月26日提交镇十四届第101次联席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1月12日起施行。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179号)、《东莞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指导意见》、《东莞市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东委办发〔2014〕7号)精神和要求,结合道滘镇人民调解工作实际进行制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基本精神,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发挥人民调解员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办法》共有10条,主要内容包括有六方面:
一、适用对象:主要说明《办法》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情况。
二、补贴资金审定方法:说明资金评审工作小组的成立、运作办法。
三、补贴发放保障:明确《办法》中提及的补贴列入政府专项工作预算,按照“一案一补,分类发放”的原则予以发放。
四、补贴发放的具体标准及发放方式:明确发放补贴与不予发放补贴的情况,说明发放的具体操作方式,对调解员申请补贴需满足的条件进行说明。
五、工作纪律:明确申请人在申请补贴时需如实申报,不能弄虚作假;明确资金评审小组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调解案件的抽查;明确经费使用的管理要求,严禁挪用和侵占。
六、附则:规定本办法由镇司法分局负责具体解释说明,办法的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