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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滘镇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统筹开发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已失效)

发布日期:2019-06-17 02:01:0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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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政策文件:道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滘镇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统筹开发暂行办法》的通知


  道滘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6月14日印发了《道滘镇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统筹开发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宜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轨道交通站点综合开发建设,提高轨道交通沿线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东莞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东府〔2015〕90号)《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市镇包干结算标准规定》(东府办〔2017〕111号)

  3、《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18〕26号)

  4、《东莞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专项储备管理办法》(东府〔2018〕29号)

  5、《道滘镇集体土地统筹开发暂行办法》(东道府〔2018〕29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四章合共9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说明《办法》的制定背景、统筹原则、统筹范围和统筹单位。第二章为统筹方式,主要明确属地村包干和按照《道滘镇建设用地和建筑物征收补偿标准暂行规定》(东道府办〔2014〕106号)制定相关补偿方案的土地统筹方式。第三章为收储补偿,主要分为产业项目、商服项目、居住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四类。第四章为附则,明确《办法》的解释单位、实施时间和有效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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