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文件:道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滘镇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道滘镇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道滘镇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于2018年9月27日提交镇十四届第99次联系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0日起施行。该《办法》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和《关于调整东莞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进行制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法》共有29条,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
一、总则:主要明确政府采购的概念及范畴,说明《办法》的制定背景、适用范围和适用原则。
二、政府采购当事人: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定义、要求采购人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工作制度。
三、采购分类和实施方式:对列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规定。
四、政府采购的流程:细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的实施流程。
五、管理机构:明确镇财政分局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对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招投标服务所是镇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相关服务工作;明确镇财政分局和招投标服务所在政府采购工作过程中的主要职责。
六、监督与责任:明确政府采购实行采购操作与监督管理相分离;要求社会代理机构须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并在市财政局登记备案,方可在我镇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违法行为。
七、附则:规定本《办法》由镇财政分局和镇招投标服务所负责解释;本《办法》与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相冲突的,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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