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生鲜灯”正式被禁止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使用。近日,道滘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深入到各商场、超市、市场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经营主体做好自查自纠,及时更换照明灯具,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行动中,道滘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重点对肉类、熟食、水产、果蔬等摊位内进行检查,并向经营者派发《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严格落实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行动共检查镇内4家农贸市场、4家中大型超市、25家市场外的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发现问题5个,均已督促整改。
据悉,“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能让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更鲜艳,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从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
接下来,道滘市场监管分局继续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力守护老百姓“菜篮子”安全。(道滘市场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