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7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道滘育盛粮油店销售的辣椒粉(购进日期:2023年4月18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书面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经营户共购进了上述批次的辣椒粉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样品1.5公斤)。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收到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