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62号),涉及我市3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鑫港湾日用品有限公司的豆角产品
东莞市鑫港湾日用品有限公司购进的豆角(购进日期:2022年8月16日),检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公司销售上述同批次的“豆角”。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了上述“豆角”10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道滘希成冰鲜档的泥鳅产品
东莞市道滘希成冰鲜档经营的“泥鳅”(购进日期:2022年8月16日),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档销售上述同批次的“泥鳅”。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了上述“泥鳅”6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档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调查。
三、东莞市道滘四哥副食批发行的黑芝麻产品
东莞市道滘四哥副食批发行经营的“黑芝麻”(购进日期:2022年8月7日),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19300 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店销售上述同批次的“黑芝麻”。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黑芝麻”20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