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氛围,展示创建工作成果,需在本镇某些主要道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广告。并将此项目委托有广告资质的单位承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广告商资格(资质)要求:除具备企业注册登记法规所规定
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广告经营资质条件。
(2)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设计制作并安装有关广告牌。(具体要求见附件)
(3)时限: 5天内。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二、其他要求:
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广告的发布费、首次制作费及管理维护费;
(2)必要的保险费用及各项税金;
(3)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4)人工工资及人员加班等费用。
三、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请有意向的广告单位于2022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 前将审查资料提交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道滘分局(地址:道滘镇粤晖路238号三楼办公室,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进行登记,登记时请带齐以下审查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原件备查核对);
(2)原则上由广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提交。如广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法亲自提交的,需委托一名人员并携带《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加盖公章)。
(3)报价清单并盖公章一式一份。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道滘分局
二0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