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6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福满楼餐饮有限公司的饺子皮产品
东莞市福满楼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饺子皮(购进日期2022年2月9日),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饺子皮”。经调查,2022年2月10日在该公司抽检的“饺子皮”是在2022年2月9日购进的,共5斤,进货价5元/斤,购货金额25元。售出价公司不是于“饺子皮”销售的,是把饺子皮加工制作成饺子,蒸熟,于饺子出售,因此不清楚上述的“饺子皮”售出价是多少。只记得卖给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抽检2斤,5元/斤,共10元,涉案产品销售收入1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