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服兵役注销户口
一、办理条件
我市户籍居民应征服现役或入读军校的。
二、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征兵工作条例》
(三)《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安机关基层政务公开(户籍管理)业务规范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粤公网发〔2018〕2166号)
三、实施机关
户籍地镇街(园区)户政办证窗口。
四、审批时限
即来即办。
五、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实施机关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实施机关现场受理、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七、相关提示
补充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到5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八、申请材料
(一)基本要求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二)基本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