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滘镇“人才苗圃”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道滘镇“人才苗圃”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道滘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道滘镇“人才苗圃”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道滘镇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东道府〔2022〕6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我镇人才引进战略,建设一批“人才苗圃”试点,逐步形成以道滘特色产业为基础的人才培养园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人才是第一资源”发展理念,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实现“六个现代化”,谱写“现代化和美道滘”建设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为我市加快打造大湾区人才集聚新高地筑台垒基。
二、目标任务
发挥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在我镇开展“人才苗圃”建设试点工作,并将其打造成人才培养园地,3年累计建设“人才苗圃”试点不少于6个。
三、申报条件
(一)我镇依法成立并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财政全额供养单位除外),有制定企业人才引进方案、人才培育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等细则,同时具备下面其中3项条件的,可申报“人才苗圃”试点。
1. 有1名及以上在职(兼职)博士或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的。
2. 有3名及以上在职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
3. 当年度累计引育10名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工(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级/高级工)的。
4. 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函且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5. 有设立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博士工作站、市级以上“三名”(名师、名校长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或市镇实训基地等人才培育平台。
(二)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 《道滘镇“人才苗圃”试点申报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相关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评审程序
由镇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流程如下:
(一)资格初审。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质、材料等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提交评审名单。
(二)资格评审。由评审组对提交评审名单开展实地考察和评审。
(三)资格推荐。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形成推荐名单(含备选名单)。
(四)征求意见。根据评审组推荐名单整理形成拟建“人才苗圃”试点名单,并征求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五)结果公示。经征求意见后的名单,在道滘镇网站或“魅力道滘”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收到异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负责调查处理;若异议成立,确认不符合试点建设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从备选名单中择优替补,重新公示。
(六)授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后,由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设立并授予“道滘镇‘人才苗圃’试点”牌匾,并给予每个单位5万元的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表彰先进,强化示范。镇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召开1次全镇人才工作会议,开展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对人才引育数量和质量达到一定要求的“人才苗圃”企业进行表彰。
(二)加强管理,提高效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对企业“人才苗圃”试点实施动态管理,加强日常工作检查,及时掌握企业人才引育工作开展情况。
(三)深入宣传,积极动员。经济发展局鼓励企业加大对人才引育的重视程度,提高企业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其他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附件:道滘镇“人才苗圃”试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