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4号)涉及我镇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道滘堂记水产品店销售的花甲(购进日期:2023年5月16日),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书面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该经营户共购进了上述批次的花甲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样品3公斤)。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收到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道滘名洪荷叶饭美食店使用的汤碗(消毒日期:2023年6月6日),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书面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经调查,上述抽检批次的汤碗当天已全部使用完毕。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