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道滘镇栏目 / 专题专栏 / 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25D03号)

发布日期:2023-04-06 09:48:20 来源:本网
【字体: 打印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30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道滘建华酸辣粉店经营的炒饭(加蛋)和炒饭(加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东莞市道滘建华酸辣粉店经营的炒饭(加蛋)(加工日期:2022年9月21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东莞市道滘建华酸辣粉店经营的炒饭(加肉)(加工日期:2022年9月21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被我局查处后已认识到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调查,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进行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贰拾捌元(¥28元);2、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壹仟元(¥1000元)的罚款;以上罚没款合计壹仟零贰拾捌元(¥1028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2〕251202D33号)

  (三)原因排查情况

  该店铺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次食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造成该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应该是该店铺人为操作不当。目前该店铺已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相关文件: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