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道滘镇栏目 / 专题专栏 / 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25A03)

发布日期:2022-09-21 13:51:00 来源:本网
【字体: 打印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45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鑫港湾日用品有限公司的绿豆芽产品

  东莞市鑫港湾日用品有限公司购进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2年5月30日),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公司销售上述同批次的“绿豆芽”。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了上述“绿豆芽”10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1日  

相关文件: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