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东莞市道滘镇小河沥江围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6.391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道滘镇小河村沥江围工业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2)〔2022〕31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道滘镇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小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启动区更新单元。
二、征收土地位置:东莞市道滘镇小河村沥江围工业区,东至广深高速、南至江南上路、西至江南东街、北至创意东路(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东莞市道滘镇河沥江围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6.3918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道滘镇小河沥江围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6.3918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货币补偿与物业还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12)〔2022〕3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22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