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大马路上,他偷倒建筑垃圾还想一走了之?实在可恶!
城市建设发展中,每天都有不少店铺、小区、工地在紧锣密鼓地装修施工,但由于少数人法律意识淡薄、为降低建筑垃圾运输成本,随意找地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市容,还容易妨碍出行安全,甚至引发扬尘、滋生苍蝇蚊虫等环境卫生健康问题。
近日,道滘镇处罚了一起偷倒建筑垃圾案件,请继续往下看。
7月17日下午4:05时,闸口村收到热心市民报料,在该村振兴东四路生活垃圾投放点处,发现疑似偷倒建筑装修材料的车辆和人员。接报后,闸口村迅速联合镇综合执法和交警部门进行调查。


(肇事人员正在偷倒建筑垃圾,热心市民摄)
仅20分钟,就找到肇事人员。镇综合执法部门对偷倒者此违法行动进行告诫,责令其将随意偷倒的所有建筑材料进行清理,并立案处罚。


(肇事人员承认错误,接受处罚)
肇事人员经教育后,知道此事属违法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并认识到错误,最后将偷倒的材料全部清理干净。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道滘闸口村)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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