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公开公示信息表 | |||
企业名称 | 东莞市永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地址 | 东莞市道滘镇南丫村 |
镇街 | 道滘镇 | 主要负责人(法人) | 阮进 |
检查人员 | 黄启华、何志强 | 检查部位 | 生产区域、档案 |
隐患问题情况(详细) | 2020年6月3日,省督导组带领道滘分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永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东莞市永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况:1、值班员不熟悉应急预案,不能按照应急预案展开;2、主要负责人不熟悉“四令三制”的要求。3、卸油泵房使用铁制工具,不符合防爆要求。4、分装车间一台泵的外壳未接地,一台电缆拆除未进行绝缘处理。5、内浮顶罐未按要求设置低液位,低低液位报警,无低低液位报警与紧急切断阀联锁功能,现场存在浮盘落底现象,且无相关管理措施。6、储罐区、发油台、管线均无物料标识,一般操作人员不熟悉物料种类。7、发油台鹤管接油桶使用塑料,部分卸油桶泄露。8、发油台顶部管线部分法兰,卸车泵房部分法兰未上满螺栓(8个只接了4个)。9、乙醇罐区与其他非水溶性油品同区储存,未设置隔堤。10、罐区根部阀未使用金属垫片,使用石棉垫并老化11、桶装仓库堆垛3层,高度超高,地面下陷油倾塌风险。12、桶装仓库乙醇和非水溶性其他物料混放,现场消防设施不足。13、灌装车间停用管线未用盲板封堵,还存有较大量的化工物料(按其制度要求车间内不得存放)。14、中控室可燃气体报警器无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熟悉操作,无报警对应位置标识。 | ||
整改期限 | 2020年6月20日 | 完成情况(后续及时更新) | 整改完毕 |
现场图片(1-2张具有代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