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自娱商贸有限公司等158家有限责任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本局于2025年5月14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东市监罚听告〔2025〕250514010号-250514167号),内容是:东莞市自娱商贸有限公司等158家有限责任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具体名单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公告栏查询)均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因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纳税申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以对公告送达的文书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李剑勇、郑席江 联系电话:0769-8833561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粤晖路238号市场监管分局
附件:东莞市自娱商贸有限公司等158家有限责任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名单.xls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