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0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道滘国军鱼档购进的乌鳢(淡水鱼)
东莞市道滘国军鱼档购进的乌鳢(淡水鱼)(购进日期:2024年5月7日),检出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档铺销售上述同批次的乌鳢(淡水鱼)。经调查,该档铺共购进了上述批次乌鳢(淡水鱼)10.6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档铺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档铺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收到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档铺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