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5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道滘万宝至马达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餐饮具“汤碗”(消毒日期:2023年6月13日),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调查处理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公司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汤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种类已有明确规定,因此本案不适用自由裁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3〕250825A19号。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该公司科长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上述批次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汤碗)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公司认为是消毒柜出现故障,汤碗放置过密、叠起横向放置,未能让汤碗内部充分消毒。今后一定注意,并加强食堂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学习,安排洗碗机厂家对洗碗机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并安排专业电工对全部消毒柜进行检查保养,保障员工的用餐安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