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9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佳得旺众益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青豆角(豇豆)(购进日期:2023年5月22日),检出三唑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公司销售上述同批次的青豆角(豇豆)。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了上述青豆角(豇豆)50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