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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莞市道滘祥兴副食店等18户个体工商户的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东市监罚送告〔2023〕250519C04号)

发布日期:2023-05-19 17:01: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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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道滘祥兴副食店等18户个体工商户:

  本局于2023年5月1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东市监罚听告〔2023〕250516087号-250516104号),内容是:东莞市道滘祥兴副食店等18户个体工商户(具体名单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公告栏查询)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办理营业执照后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以对公告送达的文书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徐润强、李剑勇  联系电话:0769-8833561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粤晖路238号市场监管分局

  附件:东莞市道滘祥兴副食店等18户个体工商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名单.xls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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