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06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道滘小林餐饮店的牛腩炒饭
东莞市道滘小林餐饮店经营的“牛腩炒饭”(经营日期:2022年9月21日),菌落总数不符合DBS44/006-2016《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调查处理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店经营菌落总数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牛腩炒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非主观故意,被我局查处后已认识到相关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2〕251228A56号。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该店经营者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不合格产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店认为可能是牛腩在冰箱里拿出来时间过长,天气比较热,制作牛腩炒饭时,加工时间比较短,没有完全炒透。今后一定注意,并加强培训学习,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