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房建设的管理,规范民房建设行为,根据《常平镇民房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常府〔2016〕10号)、《关于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通知》(常府办〔2017〕61号)文件精神,镇民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9日;
二、意见反馈形式:意见以书面形式,邮寄或递交至常平住房规划建设局。所提意见请说明理由,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三、信函邮寄地址:常平镇朝阳3街43号城建大楼住房规划建设局(邮政编码:523560)。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常平镇民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