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加入收藏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关于拨付2021年《长安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4 15:31  信息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相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长府〔2019〕12号《长安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长党政办复〔2021〕579号《关于支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复函》的通知和工作要求。经核定,现拨付资助长安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奖励及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项目7个,资助金额合计 22093610元。其中资助大力扶持企业上市项目2个,资助金额2000000元;资助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项目33个,资助金额403190元;资助鼓励行业协会举办展会或自发组团参展推广特色产业项目3个,资助金额1332000元;资助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智能制造项目56个,资助金额15328420元;资助大力培育企业成长项目78个,资助金额1560000元;资助大力建设质量强镇项目6个,资助金额260000元;资助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产项目1个,资助金额500000元;资助鼓励外资企业进出口项目9个,资助金额710000元(详见附件)。请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目处理,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镇经发局反映。

      附件1:2021年申请长安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企业资金拨付表.xls


  长安镇经济发展局

  2021年12月2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