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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4-03-14 11:31  信息来源: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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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八、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土统办负责土地统筹工作。包括:

(一)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征收储备存量土地,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

(三)对政府引进的重大项目意向用地,办理入、出库、供地、制定出让条件等,做好项目用地保障;

(四)办理学校、医院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征收和供地手续;

(五)管理闲置用地;

(六)镇委镇政府部署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土统办是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一位办公室主任,两位办公室副主任,自然资源分局、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城管分局、规划管理所、工程建设中心和城市更新中心等单位的分管副职组成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其它成员全部从镇机关单位(集体企业)中抽调熟悉相关工作的业务骨干组成。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4 年部门预算表

表1

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

项    目

预算

一、预算拨款

391,637.6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财政专户拨款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三、其他资金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九、卫生健康支出

0.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71,265.81

十二、农林水支出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0.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20,371.84

本年收入合计

391,637.65

本年支出合计

391,637.65

四、上级补助收入

0.00

二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二十五、上缴上级支出

0.00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

二十六、结转下年

0.00

收入总计

391,637.65

支出总计

391,637.65

注: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表2

收入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拨款收入

其他资金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教育收费

其他专户收入拨款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391,637.65

6,444.87

385,192.7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371,265.81

28.28

371,237.5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8.28

28.2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8.28

28.2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371,237.53

371,237.53

2120802

    土地开发支出

371,237.53

371,237.53

231

债务还本支出

10,343.90

10,343.90

23104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10,343.90

10,343.90

2310431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还本支出

10,343.90

10,343.90

232

债务付息支出

9,938.57

6,416.26

3,522.31

23203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6,416.26

6,416.26

2320301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6,416.26

6,416.26

23204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3,522.31

3,522.31

2320431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3,522.31

3,522.31

233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89.37

0.33

89.04

23303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33

0.33

2330301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33

0.33

23304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89.04

89.04

2330431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费用支出

89.04

89.04

注: 无。 


表3

支出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下年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391,637.65

0.00

391,637.65

0.00

0.00

0.00

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371,265.81

371,265.81

0.00

0.00

0.00

0.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8.28

28.28

0.00

0.00

0.00

0.00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8.28

28.28

0.00

0.00

0.00

0.0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371,237.53

371,237.53

2120802

    土地开发支出

371,237.53

371,237.53

231

债务还本支出

10,343.90

10,343.90

23104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10,343.90

10,343.90

2310431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还本支出

10,343.90

10,343.90

232

债务付息支出

9,938.57

9,938.57

23203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6,416.26

6,416.26

2320301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6,416.26

6,416.26

23204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3,522.31

3,522.31

2320431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3,522.31

3,522.31

233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89.37

89.37

23303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33

0.33

2330301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33

0.33

23304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89.04

89.04

2330431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费用支出

89.04

89.04

注: 无。 


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

项    目

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6,444.8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385,192.78

二、外交支出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九、卫生健康支出

0.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71,265.81

十二、农林水支出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0.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20,371.84

本年收入合计

391,637.65

本年支出合计

391,637.65

二十四、结转下年

0.00

收入总计

391,637.65

支出总计

391,637.65

注: 表中功能分类科目,根据部门实际预算编制情况编列。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名称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小计

其中: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6,444.87

0.00

6,444.87

[212]城乡社区支出

28.28

28.28

  [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28.28

28.28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8.28

28.28

[232]债务付息支出

6,416.26

6,416.26

  [2320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6,416.26

6,416.26

    [23203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6,416.26

6,416.26

[233]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33

0.33

  [2330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33

0.33

    [2330301]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33

0.33

注: 无。 


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预算

合    计

0.00

注: 本表本年无发生额。   


表7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预算

合    计

6,444.87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28.28

  [30201]办公费

10.00

  [30211]差旅费

0.20

  [30213]维修(护)费

1.00

  [30226]劳务费

8.50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1.50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08

[30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6,416.59

  [30701]国内债务付息

6,416.26

  [30703]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0.33

注: 无。  


表8

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行政经费

0.00

0.00

0.00

0.00

“三公”经费

0.00

0.00

0.00

0.00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0.00

0.00

0.00

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0.00

0.00

0.00

0.00

                  1.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0.00

0.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0.00

0.0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

0.00

0.00

0.00

注: 本表本年无发生额。 


表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其中: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385,192.78

0.00

385,192.78

212

城乡社区支出

371,237.53

371,237.53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371,237.53

371,237.53

   2120802

土地开发支出

371,237.53

371,237.53

231

债务还本支出

10,343.90

10,343.90

  23104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10,343.90

10,343.90

231

债务还本支出

10,343.90

10,343.90

  23104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10,343.90

10,343.90

   2310431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还本支出

10,343.90

10,343.90

232

债务付息支出

3,522.31

3,522.31

  23204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3,522.31

3,522.31

   2320431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3,522.31

3,522.31

233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89.04

89.04

  23304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89.04

89.04

   2330431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费用支出

89.04

89.04

注: 无。  


表1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其中: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0.00

0.00

0.00

注: 本表本年无发生额。  


表11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总  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

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合    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 本表本年无发生额。  


表1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总  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

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合    计

391,637.65

391,637.65

6,444.87

385,192.78

0.00

0.00

0.00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统筹开发工作办公室

391,637.65

391,637.65

6,444.87

385,192.78

0.00

0.00

0.00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

60.00

60.00

60.00

0.00

0.00

0.00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4)

70.00

70.00

70.00

0.00

0.00

0.00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医疗用地)

80.00

80.00

80.00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长安西站教育用地)

135.00

135.00

135.00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前期开发费用)

530.31

530.31

530.31

开展土地围蔽维护、宣传、垃圾及绿化清理、测量、土地评估、土壤污染调查、土地包装、土地看管等前期工作,为后续的土地出让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

    (土地基金)镇属储备土地日常管理费

109.42

109.42

109.42

    (土地基金)TOD周转金利息归还

9,897.69

9,897.69

9,897.69

按期完成20234年长安镇TOD周转金利息支付工作,防止债务违约。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项目专项债券利息

3,522.31

3,522.31

3,522.31

按期完成2024年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项目专项债券利息支付工作,防止债务违约。

    (土地基金)专项债券服务费及发行费

89.04

89.04

89.04

    (税收分成扣减)TOD项目债务利息

6,416.26

6,416.26

6,416.26

 按时缴纳2024年城际TOD项目省级运营保障金资本成本,防止发生违约情况。

    (税收分成扣减)一般债券服务费及发行费

0.33

0.33

0.33

    土地统筹开发工作专项经费

28.28

28.28

28.28

    (土地基金)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

5,650.82

5,650.82

5,650.82

支付集团公司地块净收益分成5650.82万元,将土地推出市场,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使土地价值提高,从而增加长安镇的财政收入,为长安镇日后的发展提供资金。

    (土地基金)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轨道专项资金

5,680.00

5,680.00

5,680.00

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出让后,按照东莞市相关文件要求支付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保障轨道交通项目资金需求,推动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

    (土地基金)福安二期1004地块

78.00

78.00

78.00

    (土地基金)福安二期1005地块

63.00

63.00

63.00

    (土地基金)厦岗32亩商住地块前期开发费

14,933.30

14,933.30

14,933.30

开展地块征地风险评估,同步启动厦岗社区地块征收工作,签订征地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支付土地款,完成地块征收工作。并对地块开展土地评估、土壤调查等工作,为后续的土地出让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

    (土地基金)厦岗社区隆盛分社合罗围地块前期开发费用

88,501.00

88,501.00

88,501.00

开展地块建新方案编制和征地风险评估,同步启动厦岗社区地块征收工作,签订征地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支付土地款,完成地块征收工作。并对地块开展土地评估、土壤调查等工作,为后续的土地出让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

    (土地基金)东莞市长安镇2020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215.89

215.89

215.89

    (土地基金)厦岗390亩产业地块

19,190.93

19,190.93

19,190.93

OPPO芯片总部土地面积约390.2亩,位于厦岗社区福海路南延线旁。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轨道专项资金

55,893.91

55,893.91

55,893.91

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出让后,按照东莞市相关文件要求支付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保障轨道交通项目资金需求,推动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

    (土地基金)厦岗32亩商住地块轨道专项资金

14,434.61

14,434.61

14,434.61

待厦岗32亩商住地块出让后,根据东莞市相关文件要求支付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保障轨道交通项目资金需求,推动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

    (土地基金)厦岗32亩商住地块复垦费

3,175.20

3,175.20

3,175.20

待厦岗32亩商住地块出让后,根据相关文件支付厦岗32亩商住地块复垦费约3175.20万元。

    (土地基金)厦岗32亩商住地块社区增值收益分成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待厦岗32亩商住地块出让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向厦岗社区支付土地出让增值收益分成。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复垦费

8,619.00

8,619.00

8,619.00

待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出让后,根据相关文件支付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复垦费约8619万元。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市分成20%

27,880.00

27,880.00

27,880.00

待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出让后,根据相关文件支付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市分成(20%)约27880万元。

    (土地基金)长安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3.00

23.00

23.00

    (土地基金)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复垦费

1,382.00

1,382.00

1,382.00

待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完成出让后,根据相关文件支付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复垦费约1382万元。

    (土地基金)霄边社区商业地块

6,263.50

6,263.50

6,263.50

开展霄边社区商业地块征收工作,签订征地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支付收地补偿款和征地补偿款,完成地块征收工作。并对地块开展土地评估、地块围蔽、建筑物拆除、线路迁改及其他相关工作,为后续的土地出让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征地补偿余款

65,703.28

65,703.28

65,703.28

征用1872.6315亩土地,按照土地统筹协议,支付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征地补偿款余款。

    (土地基金)新民社区同荣路旁地块一项目

1,132.55

1,132.55

1,132.55

日信项目意向用地位于新民社区同荣路旁,面积11174平方米(约17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权属为新民股份经济联合社。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征地补偿余款利息

5,289.12

5,289.12

5,289.12

完成支付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征地补偿余款利息5289.12万元。

    (土地基金)TOD项目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10,343.90

10,343.90

10,343.90

按时向东莞市偿还到期债券本金,防止归还时间超过规定期限,防止违约情况发生。

    (土地基金)新安工业园首期项目地块

14,455.00

14,455.00

14,455.00

收回项目涉及的土地,再根据规划划分地块将土地推出市场,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使土地价值提高,从而增加长安镇的财政收入,为长安镇日后的发展提供资金。

    (土地基金)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市分成20%

791.00

791.00

791.00

根据市人民政府《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办法》规定,土地公开出让后,扣除土地收储成本、相关税费和计提资金后,土地出让收益按以下比例分配:镇主导收储的,由市、镇按2:8比例分成计算可得790.746197万元。属市分成部分的土地出让收益,全部划入轨道专项资金账户。支付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市分成20%约791万元。

注: 无。  


第三部分  2024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4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91637.65 万元,比上年增加294440.29 万元,增长302.93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土地基金)厦岗社区隆盛分社合罗围地块前期开发费用88501万元、(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征地补偿余款65703.28万元、(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轨道专项资金55893.91万元等项目 ;支出预算391637.65 万元,比上年增加294440.29 万元,增长302.93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土地基金)厦岗社区隆盛分社合罗围地块前期开发费用88501万元、(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征地补偿余款65703.28万元、(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轨道专项资金55893.91万元等项目 。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4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 万元,比上年减少0 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比上年减少0 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上年减少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比上年减少0 万元。)比上年减少0 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0 万元,比上年减少0 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2024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 万元,比上年减少0 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上述定义,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339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5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38.5 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23.93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 平方米,车辆0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 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 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无购买固定资产的计划 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 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前期开发费用)

530.31

开展土地围蔽维护、宣传、垃圾及绿化清理、测量、土地评估、土壤污染调查、土地包装、土地看管等前期工作,为后续的土地出让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

(土地基金)TOD周转金利息归还

9897.69

按期完成20234年长安镇TOD周转金利息支付工作,防止债务违约。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项目专项债券利息

3522.31

按期完成2024年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项目专项债券利息支付工作,防止债务违约。

  (税收分成扣减)TOD项目债务利息

6416.26

按时缴纳2024年城际TOD项目省级运营保障金资本成本,防止发生违约情况。

(土地基金)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

5650.82

支付集团公司地块净收益分成5650.82万元,将土地推出市场,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使土地价值提高,从而增加长安镇的财政收入,为长安镇日后的发展提供资金。

 (土地基金)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轨道专项资金

5680

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出让后,按照东莞市相关文件要求支付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保障轨道交通项目资金需求,推动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

(土地基金)厦岗32亩商住地块前期开发费

14933.3

开展地块征地风险评估,同步启动厦岗社区地块征收工作,签订征地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支付土地款,完成地块征收工作。并对地块开展土地评估、土壤调查等工作,为后续的土地出让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

(土地基金)厦岗社区隆盛分社合罗围地块前期开发费用

88501

开展地块建新方案编制和征地风险评估,同步启动厦岗社区地块征收工作,签订征地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支付土地款,完成地块征收工作。并对地块开展土地评估、土壤调查等工作,为后续的土地出让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

(土地基金)厦岗390亩产业地块

19190.93

OPPO芯片总部土地面积约390.2亩,位于厦岗社区福海路南延线旁。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轨道专项资金

55893.91

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出让后,按照东莞市相关文件要求支付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保障轨道交通项目资金需求,推动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

 (土地基金)厦岗32亩商住地块轨道专项资金

14434.61

待厦岗32亩商住地块出让后,根据东莞市相关文件要求支付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保障轨道交通项目资金需求,推动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

 (土地基金)厦岗32亩商住地块复垦费

3175.2

待厦岗32亩商住地块出让后,根据相关文件支付厦岗32亩商住地块复垦费约3175.20万元。

(土地基金)厦岗32亩商住地块社区增值收益分成

21000

待厦岗32亩商住地块出让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向厦岗社区支付土地出让增值收益分成。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复垦费

8619

待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出让后,根据相关文件支付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复垦费约8619万元。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市分成20%

27880

待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出让后,根据相关文件支付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沙头社区地块3市分成(20%)约27880万元。

(土地基金)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复垦费

1382

待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完成出让后,根据相关文件支付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复垦费约1382万元。

(土地基金)霄边社区商业地块

6263.5

开展霄边社区商业地块征收工作,签订征地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支付收地补偿款和征地补偿款,完成地块征收工作。并对地块开展土地评估、地块围蔽、建筑物拆除、线路迁改及其他相关工作,为后续的土地出让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征地补偿余款

65703.275

征用1872.6315亩土地,按照土地统筹协议,支付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征地补偿款余款。

  (土地基金)新民社区同荣路旁地块一项目

1132.55

日信项目意向用地位于新民社区同荣路旁,面积11174平方米(约17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权属为新民股份经济联合社。

 (土地基金)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征地补偿余款利息

5289.12

完成支付长安镇TOD省市合作用地征地补偿余款利息5289.12万元。

(土地基金)TOD项目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10343.9

按时向东莞市偿还到期债券本金,防止归还时间超过规定期限,防止违约情况发生。

   (土地基金)新安工业园首期项目地块

14455

收回项目涉及的土地,再根据规划划分地块将土地推出市场,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使土地价值提高,从而增加长安镇的财政收入,为长安镇日后的发展提供资金。

(土地基金)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市分成20%

791

根据市人民政府《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办法》规定,土地公开出让后,扣除土地收储成本、相关税费和计提资金后,土地出让收益按以下比例分配:镇主导收储的,由市、镇按2:8比例分成计算可得790.746197万元。属市分成部分的土地出让收益,全部划入轨道专项资金账户。支付第三工业区员工生活区地块市分成20%约791万元。

注: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

(土统办)长安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表.xlsx

74.土统办绩效目标.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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