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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4-03-08 10:25  信息来源: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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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八、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社卫中心承担社区卫生诊断,开展疫苗接种,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健康档案管理;承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转诊服务等;承担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康复期康复;承担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组织疾病与危害健康因素监测,管理疫情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规划免疫接种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地方病、慢性病的防治工作;承担主要职责涉及的常规卫生检验工作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中心内设11个组别,分别是:综合组、绩效信息组、人事组、后勤组、医务组、公共卫生组、防疫组、护理组等。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中心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4 年部门预算表

表1

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

项    目

预算

一、预算拨款

6849.4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财政专户拨款

18486.90

二、外交支出

0.00

三、其他资金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九、卫生健康支出

25336.36



十、节能环保支出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0.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5336.36

本年支出合计

25336.36

四、上级补助收入

0.00

二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二十五、上缴上级支出

0.00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

二十六、结转下年

0.00

收入总计

25336.36

支出总计

25336.36

注: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表2

收入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拨款收入

其他资金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教育收费

其他专户收入拨款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25336.36

6849.46




18486.9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5336.36

6849.46




18486.90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8486.90





18486.90







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18486.90





18486.90







21004

 公共卫生

6849.46

6849.46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831.46

6831.46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18.00

18.00











注: 无。 


表3

支出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下年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25336.36

8051.23

17285.1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5336.36

8051.23

17285.13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8486.90

8051.23

10435.67





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18486.90

8051.23

10435.67





21004

 公共卫生

6849.46


6849.46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831.46


6831.46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18.00


18.00





注: 无。 


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

项    目

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6849.4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九、卫生健康支出

6849.46



十、节能环保支出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0.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6849.46

本年支出合计

6849.46



二十四、结转下年

0.00

收入总计

6849.46

支出总计

6849.46

注: 表中功能分类科目,根据部门实际预算编制情况编列。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名称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小计

其中: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6849.46

0.00

6849.46

[210]卫生健康支出

6849.46

0.00

6849.46

[21004]公共卫生

6849.46

0.00

6849.46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831.46

0.00

6831.46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18.00

0.00

18.00

注: 无。 


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预算

合    计

0.00





注: 本表本年无发生额。   


表7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预算

合    计

6849.46

[301]工资福利支出

4943.00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943.00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1831.46

[30201]办公费

52.30

[30202]印刷费

51.13

[30205]水费

15.00

[30206]电费

85.00

[30207]邮电费

59.00

[30211]差旅费

5.00

[30213]维修(护)费

47.00

[30214]租赁费

95.02

[30216]培训费

9.00

[30218]专用材料费

563.30

[30227]委托业务费

580.00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8.00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61.71

[310]资本性支出

75.00

[31003]专用设备购置

75.00

注: 无。  


表8

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行政经费

0.00

0.00

0.00

0.00

“三公”经费

0.00

0.00

0.00

0.00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0.00

0.00

0.00

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0.00

0.00

0.00

0.00

                  1.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0.00

0.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0.00

0.0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

0.00

0.00

0.00

注: 本表本年无发生额。 


表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其中: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0.00

0.00

0.00


























注: 本表本年无发生额。  


表1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其中: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0.00

0.00

0.00





















注: 本表本年无发生额。  


表11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总  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

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合    计

8051.23

0.00

0.00

0.00

0.00

8051.23

0.00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051.23

0.00

0.00

0.00

0.00

8051.23

0.00

 工资和福利支出

7028.22

0.00

0.00

0.00

0.00

7028.22

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969.31

0.00

0.00

0.00

0.00

969.31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70

0.00

0.00

0.00

0.00

29.70

0.00

 其他资本性等支出

24.00

0.00

0.00

0.00

0.00

24.00

0.00

注: 无。  


表1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总  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

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合    计

17285.13

6849.46

6849.46



10435.67



东莞市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285.13

6849.46

6849.46



10435.67



(市拨)青少年近视筛查及干预经费

18.00

18.00

18.00






 (中央)基本公共卫生

2049.44

2049.44

2049.44





免费向常住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服务质量指标达到上级要求。推进妇幼健康、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镇级)基本公共卫生

4782.02

4782.02

4782.02





免费向常住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服务质量指标达到上级要求。推进妇幼健康、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工会经费

239.43





239.43



 办公大楼运转费用

415.24





415.24



 新站建设

186.61





186.61



 基层名中医

30.70





30.70



 (镇级)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费

181.69





181.69



 医疗业服务费

5640.00





5640.00



 (镇级)青少年近视筛查及干预项目

42.00





42.00



 二类疫苗

3700.00





3700.00



注: 无。  


第三部分  2024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4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336.36 万元,比上年增加2837.89 万元,增长12.61 %,主要原因是预计医疗业务量稳步提升 ;支出预算25336.36 万元,比上年增加2837.89 万元,增长12.61 %,主要原因是预计医疗业务量稳步提升 。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4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 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无安排三公经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无安排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无安排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0 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无安排三公经费 。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2024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 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上述定义,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104.79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6.94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25.42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22.43 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6561.50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728 平方米,车辆5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5 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200 万元,主要是医疗专用设备、空调、家具、监控报警等办公设备 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 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中央)基本公共卫生

2049.44

免费向常住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服务质量指标达到上级要求。推进妇幼健康、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镇级)基本公共卫生

4782.02

免费向常住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服务质量指标达到上级要求。推进妇幼健康、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医疗业务费

5640.00

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长安社卫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逐步完善的长安社卫生服务体系,并成为长安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长安居民能够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类疫苗

3700.00

目标1:通过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使受种者产生相应抗体,从而扩大适龄儿童对传染病的保护范围以及使对应群体产生免疫屏障,有效遏止非免疫规划疫苗相应传染病疫情的发生,维护公众健康。

目标2:满足群众预防接种需求,提高群众满意。

注: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

附件1、社卫中心2024年11项绩效目标批复公开.zip

附件2、社卫中心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批复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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