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镇交通运输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结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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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交通运输分局 生态环境分局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2日在长安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征集意见。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期间,没有收到社会群众的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2025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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