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行对占美俊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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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现定于东莞市长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8楼)听证室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行政相对人:占美俊,案由:占美俊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案,听证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15:00开始。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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