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对黄淑云等7名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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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现定于东莞市长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听证室(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8楼)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黄淑云,案由:黄淑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听证时间: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10:00开始。 二、行政相对人:广东丰和堂医药有限公司东莞长安益正二分店,案由:广东丰和堂医药有限公司东莞长安益正二分店(负责人:蔡钦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听证时间: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15:00开始。 三、行政相对人:胡春花,案由:胡春花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案,听证时间: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16:00开始。 四、行政相对人:周利民,案由:周利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听证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10:00开始。 五、行政相对人:胡海洋,案由:胡海洋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听证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15:00开始。 六、行政相对人:王玉艳,案由:王玉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听证时间: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10:00开始。 七、行政相对人:东莞市长安奕宗口腔清洁用品店,案由:东莞市长安奕宗口腔清洁用品店(经营者:黄奕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听证时间: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15:00开始。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04日 (联系人:叶贯炜 联系电话:0769-8537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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