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加入收藏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关于确定长安镇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24 10:55  信息来源: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长安大队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规定以及《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要求,结合长安镇消防工作实际,确定79家单位为长安镇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见附件1)、7家单位为长安镇2025年度火灾高危单位(见附件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为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二、各单位要大力宣贯《火灾风险点指南》《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指引》《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引》,持续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100%持证上岗。

  三、各单位应加强专职队、微型消防站建设,依托专职队、微型消防站,强化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工作,切实提高单位整体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单位抗御火灾风险水平。

  

附件:

  附件1:长安镇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xls

  附件2:长安镇2025年度火灾高危单位名单.xls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长安大队

  2025年4月1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