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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长安镇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21 11:19  信息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长安镇消防工作实际,全镇共有60家单位被确定为长安镇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见附件1),7家单位被确定为长安镇2023年度火灾高危单位(见附件2),现予公告。为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管理,特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依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经费预算,督促单位、员工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各单位要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档案,加强对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和安全意识,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三、各单位要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要落实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要建立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附件1:长安镇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xlsx

  附件2:长安镇2023年度火灾高危单位名单.xls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长安大队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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