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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04 11:34  信息来源:东莞市长安镇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

  经医疗机构法人/负责人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准予注销,现将注销名单进行公告如下。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序号

  机构名称

  登记号

  机构地址

1

 东莞长安裕如门诊部

PDY00408844190019D1102

东莞市长安镇莲峰路36、38、40、42、44号

 2

东莞长安大灰象口腔门诊部

MA56NTJ7444190019D1522

东莞市长安镇长安莲峰北路86号之六

 3

东莞长安民健门诊部

PDY20354644190019D1102

  东莞市长安镇德政西路8号

  特此公告。

  长安镇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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