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柔性劝导、无人机喊话……长安镇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 |||
|
|||
|
1月9日晚,长安镇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戴头盔、闯禁行、无牌无证等7类突出违法行为,通过加强夜间巡查、设卡查缉、集中宣防等工作,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当晚8时许,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组织交警、特警、机关及派出所警力,在太安路与长青南路交叉口、德政中路与莲峰北路交叉口等多个重点路口设置卡点,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及摩托车闯红灯、逆行、不佩戴头盔、未上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记者在现场看到,多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悬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部分摩托车驾驶员因违规在限行时段驶入长安镇中心区路段被查处。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同步设置了交通安全宣传点,长安交管大队执法人员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柔性执法模式,对违法行为轻微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进行劝导教育。违法驾驶员可自愿选择参与文明劝导、协助交警执勤或观看警示教育视频以免除处罚。不少人现场化身为“临时交通劝导员”,协助引导市民有序出行,进一步提升守法意识。 本次行动还利用无人机开展空中巡查,通过无人机追踪喊话,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切勿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接下来,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将继续组织交警等各警种警力,结合辖区实际纵深推进交通违法打击整治行动,持续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引导市民文明骑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出品:长安融媒体中心) |
|||
|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