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总则
为加强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1〕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遵循科学规划、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共治、建管并重的基本原则,统筹布局停车设施,有效解决基本停车需求,合理配置出行停车资源,通过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引导公众绿色出行、严格停车执法等方式,规范停车秩序,提升交通出行品质。
二、供需分析
随着中堂镇经济快速发展,居民车辆需求和购买力快速提升,面临着停车难,僵尸车占位、合理停车诉求得不到满足等诸多不良现象,为切实提高中堂镇城市交通发展平衡性、协调性,解决中堂镇停车难和停车秩序问题,通过搭建智慧停车管理,方便市民出行,有偿使用公共停车资源,让市民养成按规定文明停车,停车自觉缴费的习惯,进一步提高道路停车设施及泊位利用率和周转率,从整体上改善市容市貌,盘活停车资源,提升城市形象。
三、工作目标
坚持“精准供给、盘活存量、改善秩序”的目标导向,系统推进医院、学校、公园以及市镇中心区、住宅小区的停车资源精准供给。通过智慧停车、共享停车、差别化停车收费管理等手段综合施策,并通过各路段实际情况,对部分街道泊位进行规划先行建设、并逐步统筹中堂镇道路泊位资源。
四、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方案
为保障市民群众停车刚需,提高停车秩序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结合实际,中堂镇统筹规划道路停车泊位,以满足市民日常临时停车需求,具体如下:
中堂路内智慧停车项目目前由东莞市东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运营。本次规划新增8条道路(中兴路 167 个、大新围路58个、觉华路89个、福田路65个、广场路8个、东港路45个、群英路37个、滨江新城路347个)共816个泊位。
五、部门职责
根据市综合交通运输联席会议的具体部署,本方案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为: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中堂分局(方案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单位、验收单位),负责中堂镇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产业化发展,负责编制中堂镇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负责道路桥梁桥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的管理,负责配合各单位做好停车管理工作等。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堂大队(组织实施单位、验收单位),负责配合中堂交通分局做好路内停车位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配合各单位做好停车管理工作等。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中堂分局(组织实施单位、验收单位),负责各类停车设施涉及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法占用道路以外区域影响市容环境的停车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东莞市东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日常运营维护),负责中堂镇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建设和维护,负责管理智慧停车项目运营路段,按照发改局的相关规定对停放车辆收取停车费,负责配合各单位做好停车管理工作等。
六、近期行动计划
结合中堂镇停车需求,以及运营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将对镇内的泊位进行全面的调研和评估,包括现有泊位数量、分布情况、使用情况等,以了解当前存在的停车问题。根据调研结果和分析数据,将制定泊位优化方案,包括调增泊位数量、调整泊位分布、改进停车设施等措施。
七、工作进度
1、前期工作
内容包括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评估、审批;开展施工方案的技术交流、询价、考察等工作;落实项目清单编制及招标,共 1 个月。
2、工程实施准备
内容包括清单编制、施工招标、施工准备等共 1 个月。
3、施工、验收
内容包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共1 个月。
八、保障措施
运营公司或镇街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做好辖区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管理,监督道路停车泊位的正常运行,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公安交警、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镇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停放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各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相关工作。通过依法加强停车秩序执法管理,持续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引导市民群众树立公交出行、绿色出行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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