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中堂镇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及其锂电池、充电器等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规范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升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水平。
7月20日,中堂市场监管分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中堂各电动自行车经销点,对商家的经营资质、在售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国标、是否获得CCC认证以及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重点对售卖的蓄电池、充电器、安全头盔等配件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安全存放规范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严查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商家立即进行整改,同时提醒告诫商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证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合格达标,不得销售改装车、拼装车,杜绝“改装解码”现象,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做到诚信合法经营。
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提升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水平,中堂市场监管分局在前期排查基础上,对辖区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进行逐家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做好《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告诫书》送达工作。
同时,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CCC认证要求生产等违法行为,督促获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组织生产,出厂时配备与认证时一致的蓄电池、充电器;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品牌销售门店不得擅自加装、改装,避免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
中堂市场监管分局还督促每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建立完善的进货验收制度,做好进货销售记录,查验进货的电动自行车实物特别是蓄电池、充电器等重要零部件与产品附带的产品合格证信息是否一致,重点检查现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整车销售,发现车身与电池分开销售的首次责令销售单位整改,要求销售单位整改后要提交整改报告和承诺书,并列入日常监管中的重点单位,严禁为消费者提供违反认证一致性要求的加装、改装服务的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中堂市场监管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2人次,检查生产企业3家,检查销售门店81家次。发现违规销售不合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7家,都已对上述门店发出责令整改,要求其立即整改,按照规定销售产品质量合格达标的电动自行车。对监督抽查发现严重不合格的1家生产企业和1家销售门店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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