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樟木头镇属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租金减免方案》政策解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07-22 15:53:06  来源: 樟木头镇资产管理中心
【字体:

  点击查看:《樟木头镇属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租金减免方案》的通知

       一图读懂《樟木头镇属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租金减免方案》

  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着力解决镇内各类经营主体面临的困难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 〔202225),进一步落实扶企惠企政策,有序推进镇属企业物业租金减免工作,我中心起草了《樟木头镇属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租金减免方案》。

  

樟木头镇属企业疫情减租方案语音解读

  二、《方案》参考的政策依据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25号)

  三、政策支持对象及实施流程

  承租樟木头镇属自有物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一)注册地或纳税地在樟木头镇;

  (二)没有拖欠租金的情形;

  (三)不存在哄抬租金和提高水电费、公摊费用的行为;

  (四)不存在哄抬物价被处罚、不配合防疫工作被处理等行为;

  (五)没有违反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樟木头镇属企业要对承租主体202211日至2022331日的租金进行减免。若该期间已缴纳租金或者属于免租期的,可顺延减免。

  四、实施日期

  该政策自发布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1231日。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和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和省市规定执行。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