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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樟木头镇石新派出所侧边坡治理工程及配套工程”变更中标候选人的情况说明(二)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6-05-12 17:29:22  来源: 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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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中心拟建项目樟木头镇石新派出所侧边坡治理工程及配套工程(招标编号:ZMAZMZ12600480)于20260508在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dg.gov.cn/zmt/index.html)发布变更中标候选人的情况说明,公示日期为20260508日至20260511日。

  在上述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本项目投标人对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北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内容为:陕西北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无效,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相关要求。经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广东古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核查,上述情况属实。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5.16:“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填报的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信息与事实不相符的。”、第6.1.4项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研究决定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北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认本项目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省为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此情况说明公示日期为20260513日至20260515日。

  特此说明。


招标人: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古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65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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