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我市樟木头镇樟洋股份经济联合社拟对位于樟木头镇樟洋老围片区地块的旧村庄用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号:44190011222,位于樟木头镇樟洋社区老围,总面积20.079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0.895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中,已登记发证的集体建设用地6.6423 公顷,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集体建设用地14.253公顷。需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用地14.253公顷。
二、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我市樟木头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2010-2011年度实施计划。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该地块现用途为旧村庄,为樟木头镇樟洋股份经济联合社使用,现有建筑面积204972.67平方米,容积率0.98,年产值1300万元。其中需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用地14.253公顷。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已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处理。(正在处罚中)
四、补偿情况
改造地块中20.8954公顷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保留为集土地性质。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待改造项目落实后,另行按有关规定制定补偿方案。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据有关规划安排,我樟木头樟洋股份经济联合社先行申请完善14.25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的用地手续,完善用地手续后,该宗土地将分别用于(1)、二类居住用地123014.67平方米,建筑面积221426.41平方米,容积率1.8;(2)、市政设施用地3244.43平方米,建筑面积81110.05平方米,容积率2.5;(3)、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9882.82平方米,建筑面积24707.05平方米,容积率2.5;(4)、商业金融业用地13996.36平方米,建筑面积34990.9平方米,容积率2.5;(5)、学校用地41167.89平方米,建筑面积24700.73平方米,容积0.6;(6)、医疗卫生用地908.35平方米,建筑面积1816.7平方米,容积率2.0;(7)、一类工业用地190.89平方米,建筑面积343.6平方米,容积率1.8;(8)、社会停车场用地2286.71平方米;(9)、道路用地14262.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9095.44平方米。待具体改造项目落实后,再按《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东府[2009]144号)有关规定重新编制改造方案上报审批。
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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