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我街道完成了东莞市莞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5-03街坊调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在报东莞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前,需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涉及《东莞市莞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05-03街坊,调整范围位于莞城街道东北部,由东城中路、学院路、育兴路、堑头汉塘街、育华路围合而成,面积约为47.51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主要涉及用地布局、规划控制指标、市政设施、图则修正。
(一)用地布局调整: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的不动产权证范围,调整05-03-01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05-03-02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05-03-03商业金融业用地(C2)、05-03-05公共绿地(G1)地块边界;并为学校未来建设预留弹性发展空间,将05-03-03商业金融业用地(C2)地块调整为预留建设用地。
(二)规划指标调整:①依据东莞理工学院现状建筑量、新增宿舍建设诉求,并为学校未来建设预留弹性容量,确定05-03-02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容积率落实为1.0,建筑限高80米。②东莞商业学校05-03-01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地块用地面积由41012.3m²增加至41040m²,容积率0.5不变,建筑面积调整为20520m²。
(三)市政设施调整:①基于调整范围内地块指标及用地边界调整,结合市区内涝治理专项规划、莞城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以及调整范围周边道路管线摸查资料,对原控规的市政设施及图纸进行梳理与调整。②为保障近期消防救援能力,05-03-02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地块内需新建一处消防执勤点(占地面积≥80m²),应与新建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后续待周边规划消防站建成后,在确保现状消防救援能力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向市消防主管部门申请拆除该消防执勤点。
(四)图则修正:①按莞标要求及现状实际情况,调整禁止开口路段。②按规划控制需求及莞标、审批要求,修正规划地块控制指标表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及备注栏。③规划控制重点调整,按规划审批要求,优化海绵、通讯、配建车位等管控要点,新增公益性用地建设、轨道、预留建设用地、小山小湖、古树名木、《东莞市市区内涝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消防救援等管控要点。
三、公示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4日。
四、东莞市莞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5-03街坊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莞城街道市民广场南楼大堂。
(三)报纸公示:东莞日报
(四)电视台播放:东莞广播电视台
五、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调整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dg_gcghs@163.com(莞城规划管理所电子邮箱);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莞城区规划管理所”(邮编523001),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莞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5-03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莞城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22100966。
七、其他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莞城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莞城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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