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2021〕33号)文件精神,现对莞城街道元岭路3号晓翠园南区4座1单元的业主增设电梯的基本情况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9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止。公示期间,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应当向东莞市莞城街道住建局(0769-22100970)提出,提供书面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晓翠园南区4座1单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情况公示图.pdf
莞城街道电梯办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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