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企业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用电奖励款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的若于措施>的通知》(东府办[2023]1号)和《关于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有关申报指南(工信部分)的通知》(东工信[2023]17号)文件规定,支持企业降低成本稳定生产。我局联合统计办、供电分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市工信局的指导反馈和进一步梳理,根据财政不给予资助的规定进行排查,目前已有 13 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现对资助企业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东莞市寮步镇经济发展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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