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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新增电子警察点位公示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12-15 16:18:30  来源: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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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印发2019年《交警支队电子警察建设申报验收流程》和《交警支队电子警察建设 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对抓拍设备的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30日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启用抓拍。

序号

位置

交通违法行为及相关处罚

1

香市路与龙泉路路口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罚款200元、扣6分)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100元扣2分)
  3、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200元、扣3分)
  4、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扣3分)
  5、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不记分)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罚款100元、扣2分)
  7、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线标志、禁止长时停车标志或禁止停车线指示的(罚款200元、不记分)
  8、环保限行(罚款200元、扣3分)

2

松柏路与金富二路路口

3

石大路与翠香路路口

4

东升路与寮城中路路口

5

寮城中路与良平大道路口

6

寮城中路与金富路路口

7

石大路与寮茶路路口

8

蟠龙路与松柏路路口

9

金兴路与寮茶路路口

10

金兴路与寮东路路口

11

百业路与西南路路口

12

生态园大道与科技路路口

14

香市路与金富路路口

15

松柏路与金富路路口

16

民福路与金松路路口

17

凯运来酒店对面路段(单向)

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200元、扣3分)
  2、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扣3分)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不记分)
  4、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罚款100元、扣2分)
  5、环保限行(罚款200元、扣3分)

18

莞樟路百业城跨线桥(双向)

19

向西路口跨线桥(双向)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寮步大队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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