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万江街道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上福排涝站)》(编号:44190020260020)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根据《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现代化产业园区(新村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万江水务部门拟落实规划内容,在片区新增一处排涝泵站(上福排涝站),以满足片区内民生发展需求。项目办理城镇建设用地批次报批手续的部分用地在最新启用版规划用地用海中未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我分局组织编制《东莞市万江街道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上福排涝站)》,对万江街道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进行局部调整。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涉及总面积0.0878公顷,使用后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本方案落实后城镇开发边界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过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项目选址部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属于排水设施。本次落实地块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四线、自然保护地、历史文物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无冲突。后期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6年7月21日
附图: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万江分局
2026年8月11日
关于《东莞市万江街道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上福排涝站)》的批后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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